基金基本概念
时间:2016-06-02
  • 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从本质上来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通过基金管理人代理投资的一种方式,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资产管理,以期得到比自行管理更高的报酬。

  • 基金的特点

 (1)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集合计划将特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集合计划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理财的特点。通过汇集特定投资者的资金,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集合计划由集合计划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集合计划管理人一般拥有大量的专业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能够更好地对证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将资金交给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使特定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为降低投资风险,集合计划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集合计划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集合计划的一大特色。“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科学性已为现代投资学所证明。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小,一般无法通过购买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资风险。集合计划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投资者购买集合计划就相当于用很少的资金购买了一揽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涨的盈利来弥补。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集合计划投资收益在扣除由集合计划承担的费用及管理人业绩报酬后的盈余全部归集合计划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集合计划投资的信心,中国证监会对集合计划业务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集合计划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这种情况下,严格监管与信息透明也就成为集合计划的一个显著特点。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集合计划管理人负责集合计划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经手集合计划财产的保管。集合计划财产的保管由独立于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集合计划托管人负责。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对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 基金参与者

    (1)投资者:自然人、机构

    (2)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发起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担任。

    (4)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负责投资者账户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以及红利发放等具体投资者服务内容的专门机构。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5)基金代销机构: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代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机构。基金代销机构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如:证通基金)。

    (6)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 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就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基金反映的则是一种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就称为基金的受益人。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的波动性大,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利息收入,波动性也较股票要小,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种;基金投资于众多股票,能有效分散风险,是一种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

  • 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基金是一种受益凭证,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只是代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银行储蓄存款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2)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一般情况下,基金并不保证本金的安全,存在亏损的可能性,但也有机会分享证券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投资者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也很小。

  (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基金管理人必须定期向投资者公布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银行吸收存款之后,不需要向存款人披露资金的运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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